引言

我想我会做的是,我要假装自己是聋哑人。这样的话我就不用跟任何人进行他妈的愚蠢没用的对话了。如果有人想告诉我点什么,他们就得写在纸上,塞给我。我会用我赚来的钱给我自己建一个小木屋。我会把它在建在树林旁边,不是在树林里面,因为我他妈的也想阳光灿烂。
——《麦田里的守望者》
 
在阳光照耀的树林旁边,这个高大男人面容憔悴,脸色苍白。九年前他第一次来到新罕布什尔州的康沃尔,那时候,他是个友好、健谈的人。如今,他开着吉普车到城镇去,为了能买上食物和报纸,他会说上几句话,除此之外便沉默不语。事实上,外面那些想接近他的人,最终都只能给他递纸条和写信,而且通常是收不到回复的。只有他的一小部分朋友去过他那个山顶的房子。不久前,他和他的家人外出的时候,邻居的一对夫妇实在忍不住,穿上粗棉布衣服,爬上那6.5英尺的围栏,看个究竟。
 
他们看见的是,在丛生的桦树背后,有一所新英格兰式平房,它被涂成了大红色,还有一个不大的蔬菜园。离房子有100码,隔着一条小溪的地方,有一个混凝土建造的带天窗的小单间。小单间里有壁炉,还有一张长形桌,桌上有打字机、书和档案柜。这个脸色苍白的男人常常坐在这里,有时他写得很快,其它时候,他则用几个小时把自己的记录扔进壁炉里,然后又写下一长串的单词,直到找到合适的那一个。这位作家,就是杰罗姆•大卫•塞林格,他所有的虚构人物看上都比他本人更真实、更可信。
 
身为专业作家的21年里,他只出版过一本小说,一本名为《九故事》的合集,还有发表在杂志上的另外20篇小说。而塞林格的节奏越来越慢:自1953年至今(译注:1961年),他只发表过四篇小说,尽管这些小说的字数都相当于中篇。他承诺过,“新东西要么很快出来,要么不会很久。”尽管他的是个极少产作家,但是自二战以来,在公众,尤其是在年轻人的眼中,最具魔力的美国作家就是这位42岁的塞林格。他的新书《弗兰妮和祖伊》(小布朗出版社,4美元),实际上就是原来发表在《纽约客》上的那两个长长的,相关联的故事。此书的出版不仅仅是一个文学事件,对于无数的追捧者来说,这更像是基督显灵。在正式出版日的前几个星期,塞林格的追随者在书店门前排起了队,把第一批货买到手。从更大程度上说,正是对塞林格那本著名作品的回忆,人们的热情被燃起。二战以来,在美国作家笔下的所有人物形象中,只有霍尔顿•考尔菲尔德,《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那位英雄般的坏少年,受到了如此持久的欢迎。正如乔治•F•巴比特、杰伊•盖茨比、亨利中尉和尤金•甘特在二、三十年代广受欢迎一样。

伟大的坏少年
 
一代或两代高中生、大学生,特别是那些至少认识一个令人嗤之以鼻的常青藤联盟校友的人,都把《麦田里的守望者》当成他们的赞歌,他们的史诗,他们的幽默财产,和他们反抗世界的宣言。首次出版十年之后,此书仍然保持着每年250,000册的销量。美国社会学家大卫•雷斯曼在哈佛大学的“美国人物形象和社会结构”课程里要求学生读这本书,可能是由于每个校园都有霍尔顿式的孤独人群吧——他们是那些在十二月一定穿着雨衣的人,他们忠实地扮演着考而菲尔德。(“这是今年最后一场比赛,要是老潘西不赢,你就好像要自杀要干嘛似的。”)
 
霍尔顿不仅仅是焦虑年代的潘路德,而更像是现代和城市版的哈克贝利•芬。
 
霍尔顿像哈克一样,把他自己所处年代和地区的方言说的很溜,很真实。他远离崇高,充满正义感,是自身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如果有一样东西将《麦田里的守望者》与它的年代联系起来,那就是霍尔顿(或许也是他的创造者)的终极谴责:一个词,伪君子。在这个词的周围有一整套模糊的伦理体系,而霍尔顿•考而菲尔德就是这套伦理的哲学创始人。
 
然而,霍尔顿并不是一个反叛人物,虽然人们常这么称呼他。他渴望在一个他梦想的世界里做个好公民。由于墙上写着小孩子们能看到的脏话,他陷入了沉思,因为一个妓女,他心生同情,这个时候,他并没有在反抗“体制”,或者反抗成人秩序,只是,世界本来的样子时时处处都让他感到不安,这是个缺乏爱的世界。他是个害羞,时而怪诞的青少年,但他也注定是一个有着特殊敏感度的人——塞林格可能要说,不是特殊,而是很特殊。就这样,在塞林格写完《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后,这个人物便为一切定下了主题基调。人们有时也会怀疑,这是个无法忍受的世界。然而,大多人都知道应该怎么去忽视这一点,压抑自己的情绪或者变得更聪明一些,但年轻人和疯子做不到。从不同程度上来说,塞林格笔下多数人物形象,包括《弗兰妮和祖伊》的人物,都在这三类人的范围之内。奇怪的是,这位年轻的,有些疯癫的圣人同样能够充满欢笑。

塞林格笔下最令人惊异的传奇人物则属于庞大而古怪的格拉斯家族。这个大家族的整个命运还没有叙述完成(格拉斯家族现在只出现在《弗兰妮》、《祖伊》,还有其它五个故事中),但它已经成为人们难以忘却的美国家族传奇了。年龄最大的格拉斯成员是一个爱尔兰犹太杂耍演员,现在已经退休,回到舒适的忆旧生活中。莱斯•格拉斯和贝茜•盖勒格,也就是大家所知道的盖勒格&格勒斯,曾经在“老潘特吉斯剧团和欧菲姆剧团巡回演出,名噪一时”。他们来自“一个历史长得吓人的、十八般武艺俱全的、专业卖艺世家的后代”。比如说,莱斯的祖父就曾是“著名的波兰犹太裔嘉年华小丑,艺名‘揍揍’,先曾祖父有一生猛偏好——喜欢从半空往一水桶水里扎猛子。”七个孩子,也都是专业人才,他们全都是神童,他们都在不同时期上过一档叫“智慧之童”的儿童智力竞赛节目——名字够俏皮的。
 
一个作家要养活七个虚构的神童,似乎雄心有余,驾驭力不足。况且格拉斯的孩子都是勇敢、纯洁、虔诚,以及可爱至极的。不过,他们从来都不是七个死气沉沉的兄弟姐妹(至少他们没有在同一时期显得死气沉沉)。爱尔兰特质让他们非常健谈,有时还兴奋不已。而犹太特质又让家庭充满温暖,有着犹太法典式沉思的智慧。杂耍的遗传又让家庭弥漫着表演式的氛围。

祈祷者
 
这本书关注的是弗兰妮•格拉斯生命中的宗教情感危机。弗兰妮是这个大家族年龄最小的一个。书中还写了她的哥哥祖伊是如何用威吓加哄骗将她带离这个危机的。刚开始,在一个足球比赛的周末,弗兰妮在火车站与一位名为赖恩•康特尔的年轻人见面。火车进站了:“他努力收起脸上所有的表情,这些表情可能会轻易暴露他对所皆知人的真实情感,甚至可能是以一种迷人的方式。像赖恩这样接站的人太多了,也许应该发给他们一张‘留站观察证’,暂时不许他们去接车。”塞林格这种精准的描述是任何人也无法企及的。读者的身心对此深有体会,比如说,他们读到此处,记起自己最后一次看见火车,就会把脸一沉,心中升起一种古怪的内疚感。午餐在一家法国餐厅,自然,赖恩是不吃牛肉的,到了后来,赖恩被弗兰妮弄得无法忍受。在赖恩得意洋洋地阐述自己最近那篇得了A的论文中一些精彩部分的时候,塞林格却无情地摧毁了他。渐渐地,弗兰妮的困扰变得清晰起来,像霍尔顿•考而菲尔德一样,由于世界上的种种虚伪,由于她对世界的过度敏感,她备受折磨。她对自己周围的自大狂感到恶心,在学校,在她的夏日剧院里,都是如此——还有在午饭餐桌上,正如赖恩•康特尔一边吃青蛙腿一边阐述自己关于福楼拜的论文一样。为了逃脱这一切,弗兰妮便阅读一本名为《朝圣者之路》的书,在书中,一位无名的俄国农民讲述自己如何踏上朝圣之路,他首先学习了《慕善集》,然后又教授此书。“‘我主耶稣基督,请怜悯我。’我是说这就是祷告的内容,”弗兰妮认真地解释道:“如果你不停地念这句祷告词,——一开始动嘴皮子就可以了——然后这个祷告就会自动进行下去。一段时间之后就有事情发生了。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是会有事情发生,这些祷告词会跟你心跳的节奏合上拍……”
 
赖恩感到很无聊,他听得并不仔细,直把她整番话否定掉:“我是说,我觉得所有这些宗教体验很明显都有一个心理学的背景。”他说话的架势像个现实主义者,但他明显对现实一无所知。相反,弗兰妮显得很弱小,很紧张,小声谈论着神秘主义。弗兰妮对常识和生活的清醒认知,代表了从菲比•考而菲尔德之后,塞林格笔下无论年龄的所有令人难忘的女孩。最后,弗兰妮晕倒了。人们刚刚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无论男女,只要是地球人都觉得她是怀孕了,而忽视了塞林格的神秘主义意味。(她妈妈也这么认为,她大老远打电话来,告诉弗兰妮下周无论如何也不要去达特茅斯了。)但弗兰妮没有怀孕。当她的意识恢复过来的时候,她看着天花板,嘴唇动了起来,她在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慕善集》的祷告词。

家庭古鲁
 
《祖伊》是两年后发表的,与《弗兰妮》中严谨而传统的结构不同,这篇小说显得长而散。在小说《祖伊》中,弗兰妮过完周末,回到家里,在格拉斯家里客厅的沙发上埋头读着《朝圣者之路》,轻轻地拍打着她那名叫布隆伯格的猫。她的演员哥哥祖伊(电视节目里他是萨克利)和她的妈妈贝茜在她身旁徘徊不定。祖伊是聪明、有趣,极其雄辩的“口腔体操高手”,用其它家庭成员的话,就像“那个犹太-爱尔兰血统的蓝眼睛的莫希干武士,在蒙特卡洛的赌桌上,在那你的怀里死去。”在一旁徒劳地为她的女儿提供滋补鸡汤的贝茜则像一朵凋谢的玫瑰,她穿着有几个巨大备用口袋的和服,看上去像是个讨人喜欢的袋鼠,这让塞林格很满意。塞林格将这一切精心罗列出来,仔细分析着。
 
《祖伊》的开篇,是贝茜闯进了他儿子占着的浴室,开始她那番带有明显暗示的长篇大论。读到这里,读者可能觉得塞林格要写一部美国版的《追忆似水年华》了。祖伊在浴缸里,因为没穿衣服,浴帘拉了下来,他言语无礼傲慢,为的是给自己留下一点隐私。而贝茜则坐在马桶座上,顽固地摆出哲学家的架势,为自己的家庭命运埋怨不已。从这个家庭高级喜剧的场景看来,读者会知道此二人并不是围绕在弗兰妮危机的唯一人物。
 
另外一个人,整个格拉斯传奇故事里最中心却也是最模糊的人物,就是西摩。他是家庭鬼魂,家庭古鲁(译注:古鲁为印度宗教领袖),这本书很少是谈他的,只是提到他差不多七年前枪杀了自己,至少在他家人的眼里,他是一个天才,接近于圣人,也无情地萦绕在格拉斯家人周围,让他们备受折磨。西摩迫使家里比他小的孩子们去读那些无法理解的东方神秘主义和西方哲学著作,让他们不要老记着那些棒球卡上的资料,而应记住一些埃皮克提图的妙言警句,让他们能够跟曼哈顿西区的活佛转世玩上两盘传球游戏。在格拉斯的世界里,不可思议和荒诞离奇,生活琐碎和家庭小时,都能自然而幽默地完好融合在一起。这是塞林格的独特笔法。
 
就是在这种氛围里,祖伊尝试将弗兰妮带离她对耶稣祷告的痴迷。他的办法大多是告诉她,她正远离她身边的人,她在拒绝“神圣的鸡汤”(“这是在这所疯人院里唯一提供的东西”),她太自我。然而,他失败了,但是到了后来,在这个故事高潮的时候,祖伊走进了这所大公寓里一个空着的卧室。它曾经属于西摩,里面还有一个列有西摩名字的私人电话。祖伊在那里出神地做了将近一个小时,头上有一条小手帕——这种描述正是把塞林格读者深深吸引住的部分——然后他拿起电话。他给弗兰妮打电话,自己扮演起了二哥巴蒂,而他的身份则是弗兰妮一无所知的(至于为什么,怎么会这样,其中细节似乎有悖常理,但是非常符合塞林格的写作风格),最后祖伊跟弗兰妮谈起了往事,当然,谈起了死去的哥哥。

祖伊提醒她,当他们个个都是神童,到电台做节目的时候,西摩总是坚持要“为肥太太”,为“冥冥之中”那些孤独、不讨人喜欢、不被人注意,却很真实的人们,擦亮自己的鞋。祖伊开始自说自话了:“你在没在听我说话?在西摩眼里,谁都是肥太太。你不知道吗?你还不知道这他妈的秘密吗?你不知道——现在,听我说——你难道不知道肥太太就是谁吗?……哈,伙计。哈,伙计。这耶稣他自己啊。耶稣他自己,伙计。”
 
弗兰妮听着,微笑着,平静地入眠了。
 
惊人的一生
 
弗兰妮抛下了神秘的疯癫才华,换来爱人平凡而平静的微笑,这一点,读者或许都会感到遗憾。而关于肥太太的比喻好像又感觉技术含量不足。然而祖伊的抒情演讲并不篇一个神学论文,而是一份礼物,一份来自西摩的爱,通过祖伊,转移到了一个忧心如焚的、迷上祷告的20岁女孩身上。除了质疑这种信息的深度之外,批评家提出,格拉斯家族的孩子们太精明,太过于注重自爱了——尤其是文学评论家阿尔弗雷德•卡津这么说,不过他现在已经严肃地为自己所做出的这番评论道歉了。这样的控诉是不公平的。很明显,他们被死亡的阴影笼罩的,甚至在无需操心,可以尽情嬉戏的年代,他们都逃不过这样的阴影,因此他们就变得精明,而且,他们也非常担心这种自爱最后会陷入自大的危险。
 
一些读者也反对书中斜体那些絮絮叨叨的话语。但是这些话语,正如这本书本身,是令人炫目,令人快乐和满足的。霍尔顿•考而菲尔德有一颗柔弱的心,他没有幸免于这黑暗世界的力量。然而祖伊和他的妹妹虽然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侵扰,到最后却还是完整的。因此,凭着肉眼和耳朵的力量(而不是他讨厌的心理作用),塞林格给了他们(正如给霍尔顿)一种令人惊叹的人生,一种存在的极富魅力和丰富的状态。格拉斯家族是非常真实,这让读者认为这是一本自传体的书——有一个在威尼斯的美国学生回忆,某天晚上有个人很兴奋地在酒吧给他打电话,说他刚刚见到了西摩•格拉斯的妹夫。然而塞林格的写作又是超出常人生活的,他会向真实的事件隐藏起来。
 
很快好起来
 
在一个所有关系都趋于公开化的年代里,J.D.塞林格却选择了隐居的生活。他说他需要这种孤立,为的是保持创造力的完整性,而且“在写作年间”,任何人都不能打扰他。但是,一直逃避世界的生活,必然要比参与一定正常社会活动感觉更累。事实上,批评家和小说家哈维•斯瓦多斯曾不假思索地提出,塞林格出名,部分原因是他“用不露面来引起注意”。
 
 
塞林格只接受过一次记者的采访(而且这个记者是一个16岁的温莎佛蒙特高中的女孩,她在1953年做的这次采访为的是给校报写一篇文章)。如果在街上遇见陌生人跟他打招呼,塞林格会转头就跑。自从《麦田里的守望者》第二版之后,他的照片也不再出现在书皮上了(按他的要求,照片在第三版便被撤了下来)。他拒绝了至少三次为《弗兰妮和祖伊》组织的读书俱乐部活动。而因为好莱坞在1949年将他那来自康涅狄格的叔叔搞成一个商业牺牲品,他也从不卖任何版权给好莱坞。
 
塞林格的家人和朋友都很尊重他的隐居处,向瑞士守关卡的士兵一样保护着他。对于其中的一些人而言,这种不约而同的安静很是令人疲倦。作家彼得•德•弗里斯跟其它人一样对塞林格的隐私守口如瓶,但他也承认,认识塞林格让他觉得自己像电视上那些匪徒似的:“你的样子偷偷摸摸的,又说不了话。”
 
由于塞林格不露面,他的粉丝也只能靠想象度日了。很明显,这位作者一直在他那间紧锁的屋子里知晓着外面的一切,因为在《西摩:小传》里,他小说中的第二自我说:“我的老读者们寄来的‘祝早日康复’的短笺,他们不知从哪里得到的小道消息说我一年又六个月呆在一个佛门寺院里,另外六个月待在精神病院里。”这些小道消息的其中一个来源就是作者自己,在《弗兰妮和祖伊》的封底,他自己不太情愿地写道:“我在韦斯特波特,跟我的狗在一起。”不过这不是真的。这个蒙在鼓里的事实是,他已经很久没有去过韦斯特波特了,也很久都没有养过狗。但是如果要破除这个谣言和幽默,就得穿过一个远程预警系统,他装这个系统为的就是把记者赶得远远的。
 
寻找西摩
 
一些格拉斯的传奇故事,当然了,也等同于事实。格拉斯家族的兄弟们有时候跟塞林格都很像——自省、敏感,热衷于语言表达,讨厌虚伪的东西,对神秘主义都有些许研究,而作者生命中发生的事也会随后成为他小说中的事。正如格拉斯的孩子一样,塞林格在纽约出生,他的父亲是犹太人,而母亲信基督教(为了让未婚夫感到宽慰,有苏格兰爱尔兰混合血统的母亲,玛丽•杰利奇在嫁给索尔•塞林格的时候,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米利亚)。但是索尔那时候是,现在也是个有钱的出口商人,做火腿和奶酪的生意,而他与米莉亚跟娱乐界曾经有过的故事被塞林格的“反间谍机构”藏得好好的。
 
那个时侯,别人管塞林格叫桑尼,他是一个严肃、礼貌的小孩,喜欢一个人走很长的路,他没有哥哥或者弟弟,只有一个姐姐,多丽丝,比他大八岁。塞林格曾说,西摩和霍尔顿的原型是他一个死去的学校朋友,因此,记者和准博士们对这个原型的找寻就从没有停息。作者至少有两个学校同学英年早逝,其中一个是个聪明绝顶的男孩。但是不间断的探寻工作表明,塞林格,就像一个成天发明自己哥哥姐姐的孤独小孩一样,将他生命中大多数的人都写进了小说中。

不像祖伊和其它兄弟姐妹,桑尼怎么也算不上聪明。在曼哈顿上西区的公共学校里,他的成绩大多都是B,好在算术还不赖。他的智商测试成绩仅仅是平均104的水平,而他的行为举止有时候很糟糕。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在缅因州的哈里森圆锥帐篷营地过的更好一些,11岁的时候,他在那里跟人打了一场网球,让他的朋友们欣然地公认他为“三十年代最受欢迎的演员”。
 
考虑到他的学习状况,桑尼的爸妈让他在13岁的时候上了曼哈顿一所高水准学府,麦克伯尼学校。在面试的时候,他说他对戏剧和热带鱼感兴趣。一年后他被开除了。据一个认识桑尼的朋友回忆,“他想做一些不符合传统的东西。他的家人不知道他那么长时间跑到哪去,或者在干嘛,他只是在吃饭的时候出现一下。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但他也是那种不会加入你们纸牌游戏的小孩。”
 
没有隐藏的泪水
 
当他15岁的时候,桑尼被开除,于是到了美国瓦莱弗奇男子高中上学,在那里他要学会用黄杨树篱和革命战争时期的大炮筑防御工事,以抵抗宾夕法尼亚山上的潜在危险。尽管很容易看出,这所学校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那所精神病般的潘西预科学校的原型,然而年轻的塞林格,这个讲缴获战利品故事讲的跟好莱坞作家制片人一样好的小伙子,却并不是霍尔顿•考而菲尔德。他有个同学叫奥尔顿•麦克洛斯基,那个时侯他曾是塞林格侠士所属的B连队的军士长,现在成了一个在宾夕法尼亚州洛克海文市的一名退休牛奶工。他记得,以前在灯灭之后,曾与塞林格一起翻过围栏,到人家的啤酒龙头那里偷啤酒,但他肯定塞林格从来没有擅离职守过。而霍尔顿就曾经这么做过,为的只是逃离那种与别人的一致性。
 
在1936年6月,瓦莱弗奇男子高中给他颁发了毕业证。作为年刊的文学编辑,塞林格给学校呈现了一首绝美的,鲜花般的诗歌,伴以音乐和最后游行时的吟诵:
 
不要在这最后一天隐藏你的泪水
你的悲伤并不羞耻,
停止你在灰暗中行进的脚步吧;
别再玩这游戏。
四年,就这么欢快地过去了——你会将这些过去的时光永久存留吗?
那么请珍惜这飞逝的时光吧,
这很快便不再的时光……
 
去比得哥什
 
晚上,他为了不让瓦莱弗奇学校值班的长官看到自己台灯的亮光,便用一块毯子把自己和台灯罩了起来,这个时侯,塞林格(人们这会管他叫杰里)已经写了他的第一篇小说。但是,如果他打算跟他家人说他想当个作家,那么他肯定说服不了自己的爸爸索尔。1937年,在杰里在纽约大学度过了几个毫无收获的星期之后,塞林格父子便到维也纳去了。“我准备到波兰的火腿生意圈当个学徒,”塞林格在1944年的《短篇小说杂志》中如此写道,“他们最终把我拉到比得哥什呆几个月,在那里我杀猪,跟杀猪人一起坐着篷车冒着雪到一个地方去。回到美国,试着上大学,但上了半个学期就跟个没能耐的人一样退学了。”
 
塞林格得到的最后一次关于写作的学院智慧是来自哥伦比亚大学,他在该校上了一个短篇小说课程,其导师是《短篇小说》杂志的编辑。1942年,这位作者总在周末躲在他的酒店房间里跟打字机在一起,酝酿小说。他那时候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小说,是发表在《短篇小说》杂志中最真挚的,《星期六晚邮报》中催人泪下的感人文章,小说讲的是一个敏感的年轻作家未能完成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便已离世,而他的哥哥为自己的罪恶而感到悔恨,于是放弃了他作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作曲家的事业,为弟弟继续完成这本书。
 
在1944年,这位作家被派驻英格兰德文郡的蒂弗顿,在第四步兵师的小型反间谍分遣队接受训练,与《九故事》里最温暖、最美好的故事中那位受尽折磨的英雄,X军士长所处的情境一模一样。小说名字是《为埃斯米而作——机有爱也有污秽凄苦》,这位作家跟X中士一样,在蒂文顿卫理公会派教徒的教堂里倾听合唱练习,打发时光。6月6日,在第一突击队袭击犹他滩之后,塞林格与第四步兵师一同登陆诺曼底,在楔入战役(Battle of the Bulge)中与步兵师一同渡过难关。他是一个高傲、离群的士兵,他的工作室发现通过访问法国平民和德国俘虏发现盖世太保间谍。在法国,塞林格中士有一个读者,那就是当时是战地记者的厄内斯特•海明威,他读塞林格的小说,可能对此还很欣赏(“老天啊,他真是个顶呱呱的天才啊”),最后,海明威也拿出了他那把鲁格尔手枪,对准了太阳穴。塞林格也在《埃斯米》中写到了类似情节。
 
散兵坑作家
 
受到了表扬,这位得意洋洋的年轻作家在1944年给伯内特寄去了200美元的支票,帮助其它年轻作家,并且加上了这样的话:“只要我有时间,只要我能找到一个空着的散兵坑,我都一直在写。”他开着吉普的时候也带着一台打字机,他的一名战友回忆说,在他所处的那个区域遭遇袭击的时候,他还蜷在桌子下面飞快的打字。塞林格的小说在进步着,尽管他的对话还有那种写作课上的技巧痕迹。在他一篇发表在邮报的小说里,塞林格向大家介绍了文森特•考而菲尔德中士,此人“在军队中有一个年幼的弟弟,这个弟弟被很多学校都开除过。”,此人显然在太平洋战场丧命了。这个故事展示了塞林格在小说里写死去兄弟的热衷,以及他要在故事的开始便将主要人物杀掉的决心。(格拉斯故事也一样,开始就有西摩的自杀,见《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1948)

在1946年,塞林格回到纽约,他不仅甩掉了兵役,也摆脱了与一位欧洲女医生的草率而失败的婚姻。尽管这两人明显合不来,但是塞林格后来坚持说他们俩有心灵感应,能够在同一时间注意到同一件正在发生的事情。他与父母在帕克大街生活,晚上则到格林尼治村度过。尽管他温柔而幽默,还是很喜欢跟酒吧服务生争论语法问题,为自己的高瘦骨架辩解。尽管那时候佛教并不流行,但他很热切地学习禅宗,把这方面的数目列出来给自己的约会对象看。他带着一群女孩到乡村里去,一声不吭地把他们领到曼哈顿风格简洁的巴比松女性酒店的药房里去。朋友们总能看见他滔滔不绝。圆锥帐篷营地的巴里摩尔将两个好奇的巴比松人挡在外面,他们恰巧想好好搞一场恶作剧。刚刚从那出来的女孩会觉得他是个蒙特利尔加拿大队的守门员(译注:这是世界上最好的冰球队之一)。
 
越过河流

 
很快,由于塞林格对写作太过投入,他也更需要那个村庄了,于是他便开始了摆脱人群行动。一开始他搬到离了农舍24英里的地方,塔瑞城。朋友们很容易就找到了他的地址,因为他躲的地方是第三大道旁边的发汗箱,为的是在三个星期里赶紧完成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他决定再搬一次,然而,他的禅宗剑术射中的韦斯特波特是个明显的错误。这个附庸风雅的远郊地区也不是塞林格能呆的地方。“一个作家最大的敌人就是其它作家,”后来他不友好然而又很准确地说道。
 
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康沃尔,就没有作家。塞林格在90英亩的山腰上购置一所复折式屋顶的房子,在那能够遥望康涅狄格河流,但是房子里面没有水管和暖炉。在那个冬天,他高兴地从他的小溪上将水打回来,又用锯子伐木上火。他徒步越过河流到了佛蒙特州的温莎去找同伴,他与一些青少年孩子们一起在一个叫小憩午餐的小酒吧度过时光。孩子们很喜欢他,但是他们的妈妈们都担心这位来自纽约的高大严肃的作家朋友会将他们的小孩写进书里。
 
蓝色的手提箱
 
1953年,在佛蒙特州曼彻斯特的一个聚会里,塞林格见到了克莱尔•道格拉斯,一个来自英国的拉德克利夫大学学生,她那天好像是穿着一件羊毛衫和法兰绒裙子。如今,她用一个故事抚平了自己所经历的家庭创伤,她说那时候家里几乎是一种禅宗大师风格。她说,塞林格跟他的妈妈、姐姐、15个僧侣和一个占领着他脑袋的瑜伽导师生活在一起。这个女孩发现了神秘主义。“她迷上了耶稣祷告,”她的弟弟加文,一个闲散的电影摄影师回忆道:“杰里让别人迷上一样东西,很拿手。”
 
突然,克莱尔和塞林格断了关系,娶了一个来自哈佛商学院的蓝衣服女孩。然后又很突然地,几个月后,女孩与他离了婚,回到康沃尔。克莱尔和塞林格在1955年结婚,婚礼中的新娘就出现在《弗兰妮》中,此书的女主角跟克莱尔的长相、举止——还有克莱尔的蓝色手提箱都是一样的(塞林格用这种私下致敬的方式来讨趣)。

塞林格一反常态地为自己的婚礼举行了一个宴会,他的妈妈,姐姐(此人离过两次婚,总在布鲁明代尔商店买衣服),以及克莱尔的前夫。晚一点的时候,在康沃尔的城镇会议上,一些人开玩笑地将塞林格选为城镇的哈格里夫——这个荣耀官职就这样被如此儿戏地授予了这位刚刚结婚的男人。担任这个官职的人要做的就是当猪自四处跑的时候,将猪群聚拢起来。塞林格可不是开得了玩笑的人。
 
艺术战场

 
他又开始躲避人群了。他不再跟小憩午餐里的青少年们说上几个小时的话了,他将许许多多康沃尔邻居对他的拜访拒千里之外。偶尔人们会看见他在附近的达特茅斯图书馆看书,如一个朋友所描述的,他有一次见到塞林格穿着的是格子羊毛衫,留着那种“成吉思汗胡子”。他的工作习惯还没有改变,他总是打包午饭到他的水泥砖小单间里,从早上8:30工作到下午5:30。他可以打电话回去——可是,一个亲戚说:“就算房子烧了他也不会打回去的。”他不工作的时候,就高高兴兴地看电影,看的比任何一个肥太太都起劲。
 
这位作家最近的一次躲避人群可能仅仅是因为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马修,一岁半,佩吉,早熟而聪明的5岁小孩)对他的社会需求,然而塞林格正在忙着写他第一部真正的小说大作。格拉斯家族的故事集已经比《麦田里的守望者》长得多,而且很明显这是一个完成不了的故事(据他的一位朋友说,塞林格计划写格拉斯三部曲)。结婚之后,这位作家为了给他的故事设定一个结构和方向,写好他笔下那些能够说出他自己内心深处想法的人物,缓解那些零碎出版业务给他带来的咆哮,他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也耗尽了自己的社交力。在六年的奋斗之后,从他的面孔便能够看出他经历过一个艺术战场的痛苦,然而,作品仍然没有出现。西摩的变疯和自杀当然也在这个战场之内。
 
直达内核
 
从前有一个人(老子的典故就是这么开始的),他是个马匹辨别能手,因此,他也忽略了颜色、性别这些小方面,看到了这种动物的本质。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拥有窥探现实内核天赋的人,就是西摩——至少是在对家庭的评价方面。他那个活着的大哥哥,巴蒂•格拉斯说道:“除他之外,我想不起有任何一个人会让我派他出去找马匹。”
 
西摩的超感官进化是J.D.塞林格最令人惊异的一段经历。西摩第一次出现是在他1948年一个畅达而令人不安的短篇小说《逮香蕉鱼的最佳日子》中出现。在小说中,西摩与一个小女孩在佛罗里达海滩游泳,他被她的天真所征服,吸取了太多的崇高(或者,有人之后也觉得,这是太多的绝望)。他回到他的酒店房间,他的女朋友刚刚在这房间里跟她的妈妈通完电话,这通电话叫人着急,又叫人摸不着头脑,然后,西摩用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自杀。这个神秘的自杀举动的原因在七年之后的一篇杰出的小说《抬高房梁,木匠们》里有了解释。在这篇小说里,人们回忆起了西摩的婚礼,他是一个敏感、温柔,又有点柔弱的男人,他将要把自己捆绑到女孩子的发网、除臭剂和人云亦云、神经质般的不真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