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劳伦斯:一个“重病患者”的局外人生


“我未曾拥有众多的朋友,在英格兰的上层社会中不占据一席之地,这全是我自己的错。通往‘成功’之门曾向我开启。社会阶梯曾架好给我去爬……然而我却在这,毫无地位,与过去一样,全然诗歌圈外人。而且都是我自己的选择。”


这段话写于劳伦斯去世的前三年,当时的劳伦斯已经写出了《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等名作,但因为他独特的、着眼于表达身体感受的写作风格让他标上了“色情作家”的标签,虽然他的作品在现在看来并不是诲淫,但在那个年代,这种写作风格被认为是病态的从而得不到主流社会的认可。


1928年,《查莱泰夫人的情人》的出版让劳伦斯的声誉扫地,文学界对劳伦斯的不认可直至他病逝的时候都不曾消解。1930年,劳伦斯病逝后,《每日电讯报》曾刊登过一篇短文,上面就写了这样一句:


“《儿子与情人》之后,劳伦斯写作时一只手总是糊着污秽。”


其实劳伦斯本不必这样饱受质疑,《儿子与情人》成功之后,劳伦斯只要继续保持这样的写作风格,功成名就唾手可得,可是,本能和情感是他生活的全部,他无法改变自己去迎合读者。


那么,作为一个不融于时代的人,劳伦斯这种独特的写作风格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呢?


一、异化的家庭


1885年,戴维·赫伯特·劳伦斯出生于位于英国中部的伊斯伍德镇。


劳伦斯的父亲名叫亚瑟·劳伦斯,出生于一个矿工世家。


劳伦斯的母亲莉迪亚则出生于一个没落的资产阶级家庭,1870年,莉迪亚的父亲因伤致残,无法工作只能领一份很少的抚恤金,家境也随之落魄而陷入贫困,这种情况下,结婚就成了摆脱贫困的唯一途径。


但尽管如此,作为资产阶级家庭,莉迪亚的父亲还是希望她能够找一个能够让她保持体面的家庭,但被爱情冲昏了头的莉迪亚,不顾一切的下嫁给了工人阶级出生的亚瑟·劳伦斯。


然而没过多久,莉迪亚就后悔了,因为亚瑟不仅在经济上欺骗了她,更重要的是他的脾气非常暴躁。当然,这些只是使俩人夫妻关系很快就恶化的间接原因,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二人之间阶级的不对等。


莉迪亚虽然家庭贫穷,但毕竟出生于资产阶级家庭,对于文化和社会地位的追求早已融入骨血,所以他不希望“任何一个儿子有去做体力劳动者的想法”,她教育儿子们要拥有向上的信念,至少能够成为一名职员以逃脱矿工这种残酷而又艰苦的生活。


但要成为一名职员就要读书,而读书又是亚瑟最讨厌的,就为这,夫妻俩经常争吵。


在当时,矿工的工作时间为早晨六点到下午四点,每天长达十个小时都在半黑暗的低下工作,精神的压抑让几乎所有的矿工都有喝酒的恶习,亚瑟也不例外,虽然他并不比其他人喝的更多,也没有因喝酒误过工,但是,长期喝酒毕竟要花费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夫妻俩的收入本来就不稳定,所以为钱争吵几乎是家庭便饭。


由于没有文化,吵架的时候,亚瑟可以说是什么话难听就说什么,吵得厉害的时候,还曾把怀孕的莉迪亚赶出家门,莉迪亚为此恨透了他。


“你走就走——这是我的家。快滚出去。钱是我挣的,而不是你。我早晚要走的,是要走的,早就要走,可是都因为孩子们。哎,我真后悔,几年前只有一个孩子的时候应该就走的。”——《儿子与情人》


作为家中的第三个孩子,劳伦斯出生的时候父母的关系就已经降到了冰点,争吵是时有的事,所以在劳伦斯的记忆里,父亲总是醉醺醺的而且动不动就发火:


“炉火烧的不旺,他会生闷气;饭菜不好吃,他满口怨言;孩子们你一言我一语说说话,他就吼他们。”——《儿子与情人》


久而久之,劳伦斯开始害怕父亲回家,有时候他甚至会祈祷,让父亲“死在井下”。


家庭的异化对劳伦斯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其中最要的就是对母亲的过度依恋所造成的“俄狄浦斯”情节。


二、“俄狄浦斯”情结,一个像母亲的男孩


所谓“俄狄浦斯”情结也称为“恋母情节”,是心理学精神分析学派的专用语。


“俄狄浦斯”情结来源于古希腊神话《俄狄浦斯王》。《俄狄浦斯王》主要讲述了俄狄浦斯王子自出生起就被预言会杀父娶母,俄狄浦斯虽然奋起反抗,但最终仍没逃脱命运的安排,后来弗洛伊德将“俄狄浦斯”引进了精神分析的领域,用来表明男孩爱母憎父和女孩憎母爱父的本能愿望。


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俄狄浦斯”情结一旦生成,就会对人的性格尤其是择偶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具有“俄狄浦斯”情结的男孩在择偶时通常会选择“属于别的男人的女人”。


《儿子与情人》发表后,学界普遍认为劳伦斯深受“俄狄浦斯”情结影响,但对于学界的这种说法,劳伦斯一直持反对态度,但通过分析劳伦斯的作品我们会发现,劳伦斯的一生都深受这种情节的影响,这无疑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当对丈夫完全失望以后,莉迪亚不得不另存情感上的寄托,首当其冲的就是大儿子欧内斯特。


作为长子,欧内斯特一直按照母亲的意愿成长着,他成为了职员,后来还得到了一份伦敦的工作,一年可以挣120英镑,这对于劳伦斯一家来说是一笔巨款,但仅仅过了一年,欧内斯特就因感染了炎性丹毒病逝,不久之后,劳伦斯也得了肺炎,这场病几乎要了他的命。


幼子的病危让莉迪亚回了神,她对自己说“我应该珍惜活着的,不应该牵挂死了的啊。”从那之后,莉迪亚开始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在了小儿劳伦斯子身上,而死里逃生的劳伦斯也开始愈发的关注母亲,对于那段生活,劳伦斯曾经在书信中写道:


“我们曾相爱,几乎具有夫妻之爱,同时又是母子之爱。我们很默契,她对我姨母谈到我:‘他就不同了。他好像是我的一部分。’——这是真的,我们就像是一个人,互相之间很敏感,用不着言语。”


从传统的角度看,母亲对儿子的关爱并不应该遭到指责,但由于父亲的暴力且又不负责任的性格,让劳伦斯从小就失去了可以效仿的男子形象,在这种情况下,正常的母子关系变成了无休止的依赖,从而导致“母子关系”二次分离的失败,这直接导致了劳伦斯性格上的缺陷,最主要的体现就是在他在对待感情的时候,不能把“灵与肉”同时奉献给一个人。


劳伦斯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友,名叫杰西。劳伦斯喜爱杰西,除了他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纪以外,更多的是俩人在有着共同的喜好,总有着聊不完的话题。


但是,劳伦斯对杰西的喜欢更多的是因为杰西在很多方面都像母亲,换句话说就是,杰西其实只是劳伦斯寻求的母亲的替身而已,所以即便他们恋爱了十年,劳伦斯对杰西也只有“灵”的要求,这就注定了俩人的悲剧的结局。


三、对健康伦理关系的探索


对于母亲的感情控制,劳伦斯也一度想逃离,所以在母亲病危的时候,他和妹妹商量好,在母亲的牛奶里添加了过量的吗啡。


母亲病逝了,可劳伦斯依旧无法摆脱母亲的影响,“俄狄浦斯”情结在劳伦斯身上得到了最具代表性的体现,他总是对有妇之夫情有独钟,其中就包括他的妻子弗里达。


劳伦斯第一次见到弗里达的时候弗里达已经33岁了,不仅有丈夫还有三个儿女。与杰西相比,弗里达虽然无法与他达成“灵”的统一,却能给他带来身体上的美好,在此之前,劳伦斯认为自己只能爱母亲,弗里达的出现无疑为劳伦斯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所以他不顾一切的追求弗里达。


1914年,劳伦斯和弗里达结婚,但没过多久,劳伦斯就厌倦了为爱情做出的自我牺牲,他们开始分居,开始为了孩子争吵,仅仅过了两年,劳伦斯就不满足于弗里达了,他想寻找另一种像杰西一样能够满足他精神上的需要的男人或女人。


劳伦斯的这种“灵与肉”分离的感情观常常让他感到痛苦,而躲避这种痛苦唯一的方式就是写作,因为写作可以将他的情感复述再现,从而控制它们,除此之外,写作也是劳伦斯实现自立的途径。


“写小说是疏通他情感郁结,并将他所体验到的诉诸文字的最佳途径。”——《劳伦斯传 》


1913年,《儿子与情人》出版,这部暗含了劳伦斯对他自己以及周围的世界的理解的自传性作品刚一出版就受到了好评,劳伦斯也因此结识了一群伦敦文学界的有名人士,还得到了一份很赚钱的三部长篇合同。


若是劳伦斯能够按照商业标准继续写作,成为畅销作家发家致富指日可待,但他偏不,早在《儿子与情人》发表之际,他就打定主意进入一种新的写作尝试,那就是通过写作来探索感情以及健康的伦理关系。


《儿子与情人》创作于1913年前后,这时候的劳伦斯刚经历母亲的病逝,并且结束了与杰西长达十年的恋情,双重打击之下的劳伦斯决定重新审视自我。


在小说的最后,保罗最终离开了母亲,形成了自己信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劳伦斯却终身没有摆脱母亲的影响,他的精神终其一生都没有长大,所以不管是杰西也好,还是陪伴他走完余生的弗里达,都没有让他形成完整的人格。这不得不说一个遗憾。


在《儿子与情人》出版之后,劳伦斯又陆续创作了10部长篇小说和11部短篇小说,但由于这些小说的主题几乎都是对人本能的欲望的探讨,所以一度被视为禁书,劳伦斯也被排斥在文学圈外,孤独和贫穷贯穿了他生命的始终。


与劳伦斯相比,他的妻子弗里达显然是幸运的,劳伦斯耗尽了他全部心血完成的最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出版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之后的生活里,弗里达和她的后人从劳伦斯的作品中获得了源源不断的版费,可以说,在劳伦斯病逝不久,弗里达就过上了曾经向往不已的安定生活。1956年,弗里达病逝的时候,她的遗产是西方世界文学财富中最有价值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