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今天,大家都应知道,乔纳森·弗兰岑(Jonathan Franzen)是一位严肃的作家,对文学有着崇高的追求,对美国电视所宣扬的消费主义非常反感,最近的两部长篇小说《纠正》(The Corrections)与《自由》(Freedom),理所当然地将他推到了美国小说的前沿。大家不太知道的是,他还出版了三部非虚构作品,《如何独处》(How to Be Alone) (随笔集)、《不适地带》(The Discomfort Zone) (一部不长的回忆录),及随笔集《远去》(Farther Away)。


小说名家的非虚构作品注定具有魅力,反映出作家的心态与小说创作的历程,即便是这些作家貌似并未全力投入这第二选择的体裁创作。譬如,索尔·贝娄(Saul Bellow)就写出过非常精彩的带有随笔风格的虚构作品,但他实际所写的随笔,相形之下,就显得苍白;同样,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也是一位文字优雅的评论家,但其非虚构作品远远不如他的短篇或长篇那样,令人热血沸腾。当然,也有例外,如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和D. H. 劳伦斯(D. H. Lawrence),或者当代的J. M. 库切(J. M. Coetzee)和辛西娅·奥齐克(Cynthia Ozick)。然而,绝大多数彻头彻尾的小说家并不擅长随笔,原因也很明显:他们的兴奋点不在这个地方。因此,说到弗兰岑最近的集子,虽不如他的长篇有力,却依然有其亮点,这本随笔集出自如此具有洞察力而又才思敏捷的作家之手,这一点自然不难预料。


这部随笔集以一篇毕业典礼演讲开篇,《痛苦不会要了你的命》(Pain Won’t Kill You),大意或可归纳如下:摆脱自己少年的伤感情怀;远离那些滋生自恋情结的社交网络;奋力走出自己的房间小天地;拥抱大自然(他选择了鸟类),与他人为伍;努力去爱,去面对因爱而来的伤痛与混乱。这一思想始终贯穿这部随笔集,在这片文章中他以随意的口语风格向即将毕业的学生娓娓道出,而在别的篇章,他表达此意显得更为紧迫。作者并不避讳于宣传简单的伦理观念;他既是狐狸又是刺猬,而在这本集子里,他更多的是刺猬,所持有的那份信念则既源于自身经历的个人危机,也有学到的教训。 他在书中自如地讨论了那场危机,它源自早年婚姻的失败以及由此带来的压抑、负罪感与羞愧。他成功地从痛苦中走出的经历,在我们可称之为治疗叙述(Healing Narrative)中得以再现。


乔纳森·弗兰岑的毕业典礼演讲在凯尼恩学院(Kenyon College)并非偶然。几年前,也是在这所学校,戴维·福斯特·华莱士(David Foster Wallace)发表了著名的毕业典礼演讲。文章处处有华莱士的影子,好友华莱士的自杀给作者带来沉重的打击。在与文集同名的随笔中,弗兰岑去了南太平洋的一个岛,为了观察鸟类,也是为了在一场艰难而又烦闷的图书推广之行后,重拾自己的身份感——通过强加的隔离,让自己尽情感受一直逃避的悲伤。华莱士的妻子卡伦(Karen)把丈夫骨灰的一部分给了乔纳森·弗兰岑,让他撒在美丽的岛上。虽然弗兰岑自嘲自己扮演了鲁滨逊的角色,但这基本上算是一篇沉重而伤感的随笔,而且带有瑕疵—— 文章力道过于虚弱,在机械地传达救赎(完成的任务:痛哭、撒骨灰)的理念,同时也过于短小,无法处理内心深处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


“有一次,我们驾车快到加州斯汀森海滩(Stinson Beach)附近,我停下车来,让他拿望远镜看一种长嘴鹬,这个品种之高贵,在我看来毋庸置言,一目了然。他用望远镜看了两秒钟,便颇为厌倦地转过头去。‘嗯,’他带着特有的那种空泛的礼貌腔调说,‘挺漂亮。’在他去世前的那个夏天,我们一起坐在他家的露台上,他抽着烟,我眼睛一刻不离房子周围的蜂鸟,而他却可以不看一眼,我不禁为之悲伤。在他下午服药后小睡时,我则在为下一次出行研究厄瓜多尔的鸟类,我明白了,他的难以排解的苦恼与我的尚可排解的不满,二者之间的差别在于,我可以在观鸟之乐中逃避自己,而他不行。”


这段文字既可解读为深表同情,亦可解读为洋洋自得。弗兰岑颇有君子风度,承认自己在与华莱士较劲,但还是禁不住做一番比较,显示自己略胜一筹,譬如:“早该接受限度与不完全性了,有些鸟类永远也看不到,承认这一点的能力是我所具有的禀赋,而我逝去的友人却不曾拥有。”偶尔也有那种笨拙的学生腔调:“如果说厌倦就是嗜瘾的种子得以发芽的土壤,如果自杀的现象论与目的论与嗜瘾并无二致,那么,说戴维死于厌倦似乎也不为过。”


在我看来,弗兰岑的随笔不如他的小说,原因有几点。虽然他的散文一直令人信服,但他不是那种始终能写出一手漂亮句子的作家。随笔对句子的要求不同,讲究的是格言般的简炼与睿智。他的长篇小说之妙,在于社会细节与人物发展的慢慢铺垫。相比之下,他随笔中的第一人称人物,无论是人物发展还是描写生动,皆不及小说。他的长处在于将虚构的冲突戏剧化,以此表达伦理道德上的反讽,而不是干巴巴地传递自己的观点。最后一点,因为正如他自己所言,“虚构是我的宗教,”他可能就是文学上的一神论者(只信奉一个神的人——译注),他并未透彻掌握过非虚构写作的各种想象与表达的技巧,他也不想费力去追求这一点。说到影响自己的那些作家,他所提到的全是小说家。


这本集子里有一篇可爱而又带有个人色彩的重头文章,《我打电话只为说我爱你》(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文章开头便是佯装的对手机用户的一番怒斥,他们打着私密的“我爱你”旗号,侵入他的公共空间,作者继而笔头一转,描绘起自己的父母,令人动容。我们此前已多少认识这两位了,即《纠正》中的父母艾尔弗雷德(Alfred)与伊妮德(Enid),作者在此又对自己坚韧的父亲与过于招摇的母亲做了绝妙的描写。还有几篇生态旅游报道的随笔,一篇讲的是地中海鸟类的捕杀,另一篇讲的是中国鸟类观察者在这个鸟类栖息地严重缺失的国度所作出的努力。弗兰岑在一系列优雅的评论赏析文章中,称颂了一些另类而又被忽视的作家:詹姆斯·浦迪(James Purdy)、唐纳德·安特里姆(Donald Antrim)、葆拉·福克斯(Paula Fox)、弗兰克·魏德凯(Frank Wedekind)(但愿他不是想藉此把魏德凯作为首席摇滚乐手向我们推销!)。弗兰岑还认为,十分了得的短篇小说家艾丽丝·门罗(Alice Munro)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这些歌颂显示出作者的慷慨、人性,对小说的热爱,以及他自己对复杂的道德伦理而非情感的偏爱。力争做一个好人,摆脱自我中心与自恋情结的诱惑,这一点,在这个集子里随处可见。仅此一点,足可成为当代一位重量级小说家内心的战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