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2月19日,卡森·麦卡勒斯出生于美国佐治亚州州府哥伦布,生日介于水瓶座与双鱼座之间。倘若她活着,今年也不过一百岁。然而,斯人已逝五十载。


年少时,她叫露拉·卡森·史密斯,麦卡勒斯是她的前夫利夫斯的姓氏。他们曾经两度结婚,最终分道扬镳并视对方如寇仇,卡森一生中曾经多次,无法控制右手签下名字后的姓氏,甚至因此无法支付酒店账单,可见心理阴影之深。但在中国,她还是被冠上了夫姓,作为卡森·麦卡勒斯被人铭记。


她是美国南方珠宝商家最年长、最得宠、最体弱多病也最具才华的孩子。无从得知,卡森的母亲玛格丽特是如何发现了女儿的天才,但这几乎成了她一生的信仰。卡森在年幼时展现出了钢琴天分,六岁就会无师自通地弹奏《囚犯的爱情之歌》。她与钢琴老师玛丽·塔克夫人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情感联系,后来老师举家搬离佐治亚,令她受伤至深,并决然放弃了钢琴梦想。这段经历,被她影射进了短篇小说《神童》以及《婚礼的成员》中。


出色的钢琴技艺陪伴了卡森一生,贫寒交迫有时,得意纵欢有时,只要她指尖触到琴键,总能够技惊四座,平息浮躁。也幸好她早早放弃了钢琴,因为身体羸弱,她二十九岁已中风,四十岁后卧病不起,人生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没有指针的钟》是在病榻上用一个手指打出来的。如果她把钢琴作为毕生事业的话,可能会早早迎来幻灭。


从少女时代开始,她就是个高个子,十三岁便长到了五英尺八英寸(约174厘米),她担心自己会一直长下去,成为畸形人。她长手长脚,显得笨拙,中学舞会时只能当壁花。这赋予了她与世界的疏离感,和一种冷峻观察者的视角。后来,命运向她展露了慈柔和残酷的双重姿态,让她年少成名,身边围满了纽约文艺圈的魅力人士,且时常有崇拜者出现;也让她的身体麻烦不断,终生困在破碎肉身之中。但只要稍得喘息,她就用尽全部热情投入这个世界,专注于创造伟大的文学作品,也寻求建立有意义的人际关系。在她的观念中,人只有此身此生。命运是在与生活的角力中显现的,与恩典等价。因此,她对这个世界的热情也是无所保留的。


十九岁那年,为了实现作家梦,卡森决心去纽约发展,家里当掉了一枚昂贵的祖传戒指,为她支付了路费和生活费。卡森到纽约之后不久就把钱弄丢了,她生存能力极低,找到的工作基本都以被解雇告终,租房子不小心租在了红灯区,但这座繁华都市还是令她大开眼界。二十岁时,她遇到了利夫斯·麦卡勒斯,后者非常欣赏她的才华,本身也心怀文学梦。他们坠入爱河,相约一个人专心从事文学创作时,另一个人就努力赚钱养家,过一段时间,两个人的角色再互换一下。结婚后,卡森随利夫斯辗转于一个个荒凉小镇,专心创作《心是孤独的猎手》。在与灵感和贫穷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搏击之后,这部小说被纽约的出版商看中——他们视之为十年间最令人兴奋的小说之一。夫妻俩拿到稿酬之后,立刻收拾行囊,奔赴纽约。


卡森一举成名,成为纽约文坛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她有一双洞悉万物的大眼睛,偏爱男装,喝起酒来有点不要命,这些都让编辑和读者感觉耳目一新,酷劲十足。


卡森在文坛的起点颇高,年少成名后,虽说不算非常勤奋(她的身体状态不允许,而且也把大量时间花在了交游上),但名望始终在增长,最终成为了可以与写出《喧哗与骚动》的福克纳比肩的作家,杜鲁门·卡波特只能算是她的后辈。名声加剧了卡森和利夫斯之间的不对等。事实上,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太阳,有些人注定是月亮,需要借助太阳才能散发光芒。月亮有月亮的美好,但如果有着发光的执念,想要离开万有引力的轨道,就难免坠入无尽的黑洞。利夫斯具备一个寻常男子的优点,英俊、有才华,但没有卡森的天才,在这段伴侣关系中只能充当管家、保姆之类的角色。这令他时常感到羞辱,成为了他一生痛苦的源头。只有当利夫斯事业发展顺利时,例如他作为一个中尉立下了军功,他和卡森的关系才是甜蜜的、健康的,除此之外,他们之间充满着分离、背叛、诅咒和相互折磨。


卡森是双性恋,早在二十岁写《心是孤独的猎手》之时,她就发出惊人之语。“所有的人都是双性人。所以婚姻和婚床当然不是全部。证据?青春和年老。老年男人的声音经常变得高而尖细,走路时挪着碎步。老年妇女有时变得肥胖,声音粗厚,长出黑色的小胡子。”卡森一生的风流韵事很多都与女性相关,除了早年被她视为灵魂伴侣的瑞士纪实作家安妮玛瑞(有精神疾病,后死于自毁),她也曾给影星嘉宝写过近千页的情书,对散文作家凯瑟琳·波特小姐展开过狂热追求,不过后两者都没有给予她回应。


有一个极其夸张的桥段。一天晚饭时间,和卡森同住文学创作基地“沙都”的波特小姐正想出门,忽然听到卡森的脚步声从走廊传来,她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走出来,发现卡森正想从门槛爬进来。波特小姐顿时觉得受够了,她从卡森身上跨了过去,继续向餐厅走。这个场景成为卡森这段单相思的最后一幕,从此她们视对方如陌路。


如此说来,那个叫卡森的女孩是个怪咖。她究竟有什么可被铭记的?也许是因为她写出了我心目中最佳小说之一《伤心咖啡馆之歌》。我首先想指出这本书对于非文学青年的最大卖点,它真的非常之搞笑,不是在严肃氛围中一闪而过的笑声,而是可以带着笑意从头读到尾。伟大的小说大多会引发读者庄严的情绪,但《伤心咖啡馆之歌》却是另一类,它用一个超现实的故事把人类灵魂的可笑可叹呈现出来,从情节到人物,都是完完全全的创新。这种创新甚至把著名作家苏童吓了一跳,“小说还能这样写”。


故事的主人公爱米莉亚小姐是一个小商人。卡森可能是信手拈来生活中的素材,例如她自己的样子、她沉酣的酒的滋味、她治疗疾病的经历、她的悭吝与柔情,来缝合出了艾米莉亚小姐的形象。此外,她还把自己的灵魂分了一些给罗锅表哥李蒙,把利夫斯的外表给了马文。卡森是那种耽于幻想的作家,现实中她的所见所闻,凡落入脑海的,都找寻时机进行加工,最终在文字中完成价值。她不是写实主义,而像一个孩子一样径直抛开繁文缛节,用纯真的声音说出不寻常的真理。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忽然有种木心先生所说的“诚觉世事皆可原谅”的释然,又像是尝过了爱米莉亚小姐酿的酒。


《伤心咖啡馆之歌》中有一段著名的关于“爱与被爱”论断:


世界上有爱者,也有被爱者,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往往,被爱者仅是爱者心底平静地蕴积了好久的爱情的触发剂。至于被爱者,可以是任何一种类型的人。最最粗野的人也可以成为爱情的触发剂。一个颤巍巍的老头子可能仍钟情于二十年前某天下午在街头偶遇的陌生姑娘,牧师也许会爱上一个堕落的女人。被爱者可能人品很坏,油头滑脑,染有不良恶习。爱者也像别人一样对一切认识得清清楚楚——可是这丝毫也不影响他的感情发展。一个顶顶平庸的人可以成为一次沼泽毒罂粟般热切恋爱的对象。一个絮絮叨叨的疯子没准能使某人头脑里出现一曲温柔、淳美的牧歌。正因如此,我们大多数人都宁愿爱而不愿被爱。


不得不说,荒诞而接近真理,偏见中藏着洞见。


从二十二岁一举成名,到二十九岁第一次中风,卡森度过了几年好时光。她是布莱德·罗佛的年轻研究员、米达大街7号的发起人和沙都的座上宾,和许多文化名人热切探讨着马克思、尼采、荣格和克尔凯郭尔。张爱玲在《天才梦》中说,“我是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这句话安在卡森的身上也是毫厘不爽。而另一句话则可以反着说,卡森是“在人与人交接的场合,充满着生命的欢欣。”



与朋友的关系对卡森非常重要,她终身都在寻求深刻的情感联系,而对泛泛之交缺乏兴趣。在这方面,她也有一些自己的特殊能力。小提琴家大卫·戴蒙德在第一次见面时,就将自己的戒指送给了她。因为卡森有一种魔力,当她向别人夸赞某样东西时,别人就会毫不犹豫地把东西送给她。她每次遇到崇拜者,就会把自己表演成惹人怜爱的“受伤的麻雀”,而在孤独无依的时候,她也能摇身一变成为“铁蝴蝶”。


如果没有作品立身,她只好当一辈子的怪咖。还好,才华是她的盔甲,在利夫斯自杀,母亲病逝,自己生病之后,这成了她唯一的坚不可摧的盔甲。她对待艺术的态度极其虔诚,《婚礼的成员》写了七个版本,穷尽了心力。她是用一己之力赢得荣耀,把自己从怪咖受嘲笑的命运中解救出来,正如她在书中的箴言,“我们必须自己救自己,不是通过悲伤的祷告,不是通过无所事事和烈酒,不是通过服从和谦卑,而是通过自尊,通过尊严,通过成为强健的人。我们必须为了我们真正的使命而积蓄力量。”


她确实如此做了,虽然生命如焰火如夏花,却留下了令人难忘的影像。


年轻的时候,她常常会在两次写作之间进行漫长的散步。有时在夜晚的郊外,她在一栋房子窗前听到贝多芬的交响乐,联想到“上帝在夜空高视圆步走过”;有时她奋力跃起,从枝头摘下熟透的苹果,带入睡房,伴着清甜的果香入眠。她纵情地爱这个世界,但四十岁之后,平淡往昔皆成奢念。在人生最后六年,她一次次地病危住院,做了不下四次偏瘫手臂的修复手术,乳房肿瘤的切除手术,并经历了粉碎性骨折。每天都死去一点点,但从未放弃希望。小说《医院里的平安夜》是她去世后发表的一篇作品,说的是她在做物理治疗时认识了一位年轻的女病人,对方在双腿截肢后的勇敢,以及想在平安夜晚会上用新装的义肢行走的决心,笔触深刻细腻,卡森在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她的赞赏。


年少时在故乡,有一次她路过一户人家,里面住着一对年迈夫妻,客厅放着一架管风琴,她走进去,得到主人的允许随性弹奏一曲。末了,老人盯着她看了一分钟,轻声说,“它值了。”


五十年之前的9月29日,卡森的灵魂翩然飘去,像一片羽毛,轻轻落在上帝的面前,不知道上帝是不是以同样的眼神盯着她看了一分钟,说了那句,“她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