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世界是细羽毛、小薄饼、鹦鹉螺、尖尖的雉堞、铸铁蔷薇、鲸鱼耳骨。她的世界是细羽毛、小薄饼、鹦鹉螺、尖尖的雉堞、铸铁蔷薇、鲸鱼耳骨。


她的语言是结晶体,有着精确的琢面,在每一个漫不经心的钟点折射来自八方的光线。


她的书是一本合不拢的书,一件折纸手工。冬天可以用作暖气片,风天可以折灯笼,旅途上可以用作手风琴,看完了可以拆成一幅扑克;它还会随着你看书的态度睡着;你可以用虚线在每一道折边上画一只戴荆棘王冠的狐狸。然而不可以轻薄它,谁知道呢,下一秒钟它可能就会悉悉索索地蜷起身子,皱成一团,从你的手心跳到椅子扶手上,蹦到地上,被一阵应声而来的晚风刮到随便什么地方去。


留白意味着意外的空间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本质上是个诗人,从1961年的处女作《双面佩瑟芬》(Double Persephone)到2007年的《门》(TheDoor),40多年间陆续出版了近20本诗集。她所写下的最好的小说是诗人的小说,最漂亮的散文是诗人的散文,而她最诡谲的一部分诗则要去她的叙事小品中寻找。《好骨头》就是这样一本小品集。


她的文字具有轻之美德。“像鸟儿那样轻,”保罗·瓦莱里如是说:“而不是像羽毛。”古埃及人的狼首神阿努比斯调整天平,左托盘盛着死者的心脏,右托盘盛着鸵鸟羽毛,以此决定死者灵魂的归宿。羽毛的重量等同于无负荷的良心,纯粹的公义,羽毛之轻是苛刻的,单一的,或者几乎——是无趣的。瓦莱里自然明白鸟儿正是由无数的羽毛组成,然而鸟儿并不仅仅倚仗风的浮力。每个黄昏擦过淡橘色、褚色和玫瑰紫色云块的那些鸟儿啊,它们在苍穹中绝非无所作为。


阿特伍德之轻便是这样一种忙碌的、充满变数的轻,我想到的是蜘蛛。那些悬在半空中的亮闪闪的刺绣看似吹弹可破,了无重心,其实却互相依附,彼此攀援,确凿而稳固地通往每个方向。她热衷于描绘那些具有轻盈形体的,在空间中不具有恒定位置的事物:天使、消息、蝙蝠、冷血蛾、外星人、麻风病人的舞蹈。然而她的轻并不仅仅在于这些具有象征性价值的视觉形象。她的轻首先在于留白。


留白意味着意外的空间,这是一种邀请读者加入的写作。《好骨头》几乎没有讲述任何一个完整的故事,有的只是丰满的情境。《外星领土》的第6部分是对广为人知的“蓝胡子”童话的改写——“不管你信不信,这个妹妹其实是爱着蓝胡子的,尽管她知道他是个连环杀手。她在宫殿里四处游荡,对珠宝和丝绸衣裳不闻不问,成堆的金子看也不看。她翻检了药箱和厨房抽屉,想要找出通往他的怪癖的线索。因为她爱他,她想要理解他。她也想要治愈他。她觉得自己有医疗的天赋。”——抛弃了原先战战兢兢、惟求自保、满肚苦水的受害者形象,这个敢爱敢恨的崭新的妹妹结局如何?好奇心能杀死猫,她当然还是会打开那扇禁止之门——门里,阿特伍德说,门里是一个眼睛睁得圆圆的死孩子,蓝胡子的小孩——蓝胡子当然还是会发现这种背叛行径,此时天色突然暗下来,地板竟消失不见,而她却比往常更爱他了,“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她问,“更深处,”他答。故事至此戛然而止,我喜欢这月蚀般的结局。可以为它补上一千种可能性,但我疑心这么做徒劳无益。


点染是一场围堵


阿特伍德之轻还在于点染。她从来不是一位工笔画大师,她所擅长的是暗示:把语言变得轻逸,通过似乎是失了重的文字肌理来传达意义,让被遮住的色彩缓慢而曲折地浮现。她因此也是宏大叙事的能手,她的羽笔没有被宏大叙事的美杜莎之眼石化,在处理高度抽象而意义非凡的主题时,她自有举重若轻的从容。点染是一场围堵,从概念的外围向内侵入。表面上我们看到的是一根手指开出花朵,有迷迭香、波斯菊和鸢尾,而在探索花萼和重瓣奥秘的同时,我们对“手指”这一概念也有了了解,围堵的过程就是概念的可能性展开的过程。轻的作者必然要求轻的读者,跟上我,跟上我——但别跟得太紧;轻之读者的纹章是一头眼眸闪烁、吃两口树叶喝一口湖水的麝鹿;这也正是《好骨头》所邀请的那类读者。


阿特伍德本人拒绝被归为女性主义作家——在这种事情上,本人的意见通常不管用。而且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反映女性真实处境一事上,她是做得最聪明的当代作家之一。摇旗呐喊和条分缕析都不是她的选择。歇斯底里她不会,绝对清醒她不要,昏明不定是她。她为自己选定的角色是一面带锈的、略微浑浊的镜子。


“女体的基本饰件如下:吊袜带、衬裙、背心、裙撑、三角肚兜、宽内衣、三角裤、细高跟、鼻环、面纱、小山羊皮手套、网眼长筒袜、三角披肩、束发带、皮围巾、常用黑色衣物、小粉盒、镶有低调的杂色布条的合成弹力纤维连衣裙、品牌浴衣、法兰绒睡衣、蕾丝泰迪熊、床、脑袋。”——《女体》


脑袋是最后一项。这简直是一定的。青春并不稀罕,青春可以被批量生产,阿特伍德自己也说了:“她是一种自然资源,幸运的是,她是可再生的,因为这类东西损耗得实在太快。


她读了太多书,你们得原谅她


悲哀么?还有更悲哀的。读读《不受欢迎的女孩》,再读读《现在,让我们赞颂傻女人》。


从夏娃到霹雳娇娃,没有傻女人就没有好故事,没有缪斯,就没有史诗和十四行诗,没有文学史。至于聪明女人,她们“睿智的微笑太过洞烛先机,对我们和我们的愚蠢太过了解”,她们“不具备可供叙事用的缺陷”,她们聪明得“对我们不太有利”,从而丧失了身为潜在被征服者的魅力。傻女人的魅力无人可敌,傻女人是全人类的珍宝;而傻男人——好吧,把《现在》中的“傻女”全部替换成“傻男”,文章就会分崩离析。


男人是傻不起的。


作为《女体》等文的姐妹篇,《外星领土》开始讨论男性:“……这将把我们引向何方?女人是附带一个脑袋的身体,男人是附带一个身体的脑袋?或许不是。得看情况。”


现实是虽然有着种种约定俗成的不公,男体和女体毕竟互相需要。男体同样具备女体的商品性,而女体也分享男体的虚弱。在笼罩世界的、遍及一切的虚空中,男体和女体处境类似,被同样的恐怖和无望浸透。《外星领土》的第七部分是二十世纪勾勒两性关系的最了不起的篇章之一。


《好骨头》中可以看到大量20世纪以来西方文学界时髦或时髦过的写作手法和理念:寓言写作、原型写作、意识流、文本解构等等,创作手段上的花哨和炫技是她最常为读者诟病的特点之一。不过,你能忍心责怪她吗?看看她的教育经历:多伦多大学英语文学学士(优等毕业生,副修哲学和法语),哈佛的硕士(拉德克里夫学院,伍德罗·威尔逊奖学金获得者),两次在哈佛攻读博士,终因没时间完成论文而放弃学位(原定博士论文标题:《论英语玄学派小说》)——她在多伦多大学的教授甚至包括原型批评祖师爷诺斯罗普·弗莱!好啦,她读了太多书,你们得原谅她。


因为她使人快乐。对每一个投入的读者,阿特伍德都赠予快感和惊喜,一如她那个喜感的别号OWtoad,《好骨头》是一个人试图以轻松的口吻诉说世间百态的动人努力,这诉说是一种洞悉,同时也是治愈。